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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8日讯(通讯员 王然 陈键君)近日,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聚焦非现场治超案件办结难、履行难突出问题,深化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对2起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超限超载非现场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获裁定准予执行,成功打通非现场治超执法“最后一公里”,有力维护公路通行秩序和法律权威。 随着科技治超深入推进,辖区不停车智能检测系统常态化运转,通过自动抓拍、称重检测、影像留存等方式,精准锁定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严格按法定程序完成证据审核、立案查处、文书送达、处罚告知等全流程工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4月10日,漳州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名下两部货运车辆分别经过芗城石亭G355线K374+100上行非现场执法路段,经车辆路面动态称重检测技术设备检测,其中一辆总质量超限7600KG,超限超载比例30.4%,另一辆总质量超限6750KG,超限超载比例21.77%。这两趟运输均由漳州市某建材有限公司承运且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违法行为未被其他交通执法机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该公司的行为属于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依据《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的规定,分别予以该公司人民币2100元和1800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法定负责人柯某以资金紧张为由,拖延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催告、上门通知、邮寄法律文书等方式督促履行,当事人仍消极应对、无故拖延,导致案件长期悬置,不仅影响治超执法成效,也损害了行政执法公信力。 据了解,该案件还面临文书送达难、企业地址因征迁变更、实际地址确认书上难于联系当事人等现实难题。为破解执行困局,漳州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自2025年5月30日起,历时6个多月、先后上门5次,通过直接、留置、邮寄等多种送达方式,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等文书材料完成送达,逐步完善案件办理闭环管理机制,前后共提交29份证据材料,严格梳理涉案证据材料、执法流程文书,规范整理强制执行申请案卷,依法向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迅速启动司法审查程序,经严格审查查明,法院认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行政主体、行政权限、行政根据和适用法律方面合法。被执行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决定书所决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催告,被执行人在期限内未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此次执法司法联动实践,实现全市非现场治超案件法院强制执行零突破,有效震慑超限超载、拒不履行处罚等违法行为,破现场违法不用担责、拖延就能不了了之”的错误认知。 据介绍,下一步,执法部门将持续深化科技治超应用,健全非现场执法案件办理、催告督促、司法移送全链条工作机制,运用好行政强制执行手段,强化执法刚性约束。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广大货运企业、运输驾驶人自觉遵守治超法律法规,合法装载、规范通行,共同筑牢公路安全保护防线,护航辖区公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