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双节”,许多人都会聚餐饮酒。但回程路上,切忌酒后开车。 10月1日0时1分许,在厦蓉高速长汀收费站,一小型新能源车驾驶员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9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将其带至长汀县汀州医院提取血样并封存。
经询问,驾驶员严某前一天晚上9点多在长汀县河田镇其表姐家喝酒,喝到11点半。表姐劝他“喝酒了不要开车。”谁知严某“主打的就一叛逆”,他觉得夜深了“问题不大”,走高速不会碰上交警,没想到下高速时……“完了,有交警!”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福建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亲朋好友的劝告要接受,千万别再抱有侥幸心理。更何况,酒后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