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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为很拉风?福州街上这些“最靓的仔”都栽了!
2023-10-13 来源:福州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有些人为了引人注目,玩起了爱车大改造,绚丽的车灯、超大的尾翼……仿佛开上它就是全福州“最靓的仔”。但是,机动车可千万别乱改装,随意一处非法改装,都可能让你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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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9时许,福州交警在潘墩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小车涉嫌非法改装。将车辆拦下核查后,民警发现该车确实存在非法改变排气管、尾灯、车身颜色等情况。交警依法对当事人饶某茂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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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装机动车不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而且其轰鸣“炸街”时严重影响市民休息,福州交警见一辆查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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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长期期间,福州交警在后坂路开展夜查行动时,查获了“黑夜中最耀眼”的一辆出租车。经过检查,该车非法加装了多条灯带,夜晚上路行驶时,灯光十分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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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依法对当事人杨某树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并要求其尽快拆除。

非法改装机动车车灯颜色,不仅影响车辆性能且易影响对向行驶驾驶人造成“视觉盲区”进而引发交通事故。福建交警再次和大家强调:车辆的外观和车灯的样式在车辆出厂时就已经设定了标准,请大家切勿为了与众不同,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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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凌晨,福州交警在五四路查获了一起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福州交警依法对驾驶人陈某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

因为热爱,所以改装,因为拉风,所以“炸街”……无论出于什么理由,总之就是一句话:“炸街”扰民、非法改装车辆 ,就是不行 !

哪些情况需要申请变更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六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有哪些?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

(三)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属于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变更事项的,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改装车上路“炸街”不仅扰民,车辆本身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福建交警将持续从严打击,也提醒广大车主:若有非法改装,请尽快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