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0时许,在厦蓉高速公路B线189公里路段,一辆小车突发自燃。接警后,二大队新泉中队民警立即联系消防、交通执法部门一同赶赴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只见一辆小车停在应急车道,车身着火,浓烟在黑夜中清晰可见。民警第一时间疏散驾乘人员至安全地带,并进行车辆管控和远端分流。 几分钟后,消防和交通执法部门也到达现场,经过各部门30多分钟的通力合作,大火被扑灭,但小车严重损毁。
经询问,驾驶员李某开车载着家人回厦门,车上一共7人。途中发现右后轮着火,他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下车查看并报警。由于未随车携带灭火器,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火势越来越大,直至车辆被烧毁,所幸无人员受伤。 福建交警提醒:秋季气候干燥,为避免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车辆自燃,请广大驾驶人做到以下几点: 一、在出行前,一定要检查车辆的线路、油箱,看是否有故障、老化的现象,消除安全隐患; 二、定期保养轮胎,特别在高速长时间行驶前,更要仔细检查; 三、随车携带灭火器,万一车辆起火,能在初期有效控制火情,避免造成重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