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5日07时43分许,林某驾驶电动二轮自行车从永定城南小学往下坑广场方向行驶至事故路段不按规定变更车道,与相邻车道内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林某本人受伤和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本次事故中,林某驾驶电动二轮自行车在变更车道时未注意观察相邻车道内行车情况,未让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沈某驾车正常行驶,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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