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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发布福建自贸试验区涉台旅游新政

2015-05-09 09:11:48 林侃 储白珊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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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侃 储白珊 实习生 纪玉屏) 8日,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联合在厦门举行新闻通气会,宣布国家旅游局赋予福建自贸试验区的若干涉台旅游开放新政,并进行了解读。这些新政包括:允许3家台资合资旅行社试点经营福建居民赴台湾地区团队旅游业务;支持台湾合法导游、领队经有关旅游主管部门培训认证后,在自贸试验区所在设区市执业;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居住一年以上的台湾籍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证,并按规定申领导游证后在大陆执业等。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福建自贸试验区近期将加速推动一系列旅游业开放政策落地,包括:加快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落地,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实施对台湾服务提供者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设立旅行社,无年旅游经营总额限制,其经营场所、营业设施和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比照大陆企业实行等政策;推动特色医疗、娱乐演艺、职业教育等相关领域的开放,加快自贸试验区旅游产业融合和要素转型;加快培育旅游装备制造、康体养身、国际会展、医疗旅游、电子商务等旅游新兴业态,提升自贸试验区旅游的综合效益等。

据悉,我省各级旅游部门已着手开展相关试点。截至4月底,福建自贸试验区的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已有7家企业陆续申报在区内设立台资合资旅行社,另有4家企业正在商谈合资中。另外,我省还将首次面向台湾招聘导游领队等旅游人才,省康辉、省中旅等14家旅行社已明确提出,希望面向台湾招聘共86名英语和小语种导游。目前,厦门片区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厦门海峡两岸导游领队培训基地已成立,福州、平潭两个片区也在积极推进旅游人才培训基地挂牌,为台湾导游领队落地培训换证和台湾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证等相关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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