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 2016-12-01 11:19:01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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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3月23日至4月23日,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二组对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开展了专项巡视,并于2016年8月1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思想认识,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校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王岐山同志指示精神,学习省委尤权书记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到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二组对我校党委开展专项巡视,是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贯彻,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学校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对学校各级干部的关怀和爱护。校党委诚恳接受巡视组和巡视办的意见建议,认为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切中要害,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 (一)党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校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专题会、动员会,深入学习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巡视办专员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提出整改总体要求,下发《关于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制定《关于落实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分解表》。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依据整改建议,细化整改措施,共梳理出96项具体整改项目。成立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和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加强督查扎实推进。建立问题台账、任务台账、责任台账,把责任落到班子成员、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同时,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加强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问题切实得到解决。做到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暂不具备条件的明确工作思路,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三)坚持领导带头,突出工作重点。班子成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领办、督办整改问题,以强有力的措施完成整改任务。坚持贯彻“五抓五看”的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四种意识”,把思想教育和建章立制作为落实巡视整改的重点,努力构建起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体系。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未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未按规定参加所在支部生活会;个别学校领导未按规定及时缴交党费;有的学校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 (1)制定《中共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严格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意见》,明确了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的任务、形式、内容、检查、监督等,确保规范执行,定期开展工作抽查,提高“三会一课”、支部学习的工作成效。(2)修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若干规定》,要求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每人联系两个基层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及时指导支部活动,带头示范讲党课,进一步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3)修订《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办法》,明确党费缴交计算基数,核查党费缴交明细。巡视整改期间,2016年1月至6月党费83161.8元,其中补缴党费22614.8元,校领导补缴党费432.9元。按照省委教育工委要求,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自2008年以来党费检查、追缴、补缴工作。(4)制定学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进行全面核实,明确今后对不如实申报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个别领导亲属在校就业多,形成‘裙带关系’,教职员工意见大;有的干部长期在一个岗位未交流轮岗”的问题。 (1)校党委认真吸取教训,研究决定,今后校领导班子成员亲属原则上不得在学校任职或就业,严把进人关,要把“是否为学校领导亲属”作为考核重要内容。(2)拟对已查实领导亲属的干部或职工进行轮岗或调岗。制定《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干部轮岗交流办法(试行)》,修订《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内部调配管理办法》。根据以上两个办法,校党委已对学校重要岗位工作的干部轮岗问题进行研究,拟定了24名轮岗干部名单(包括领导亲属和长期未交流轮岗)。因学校目前处于“转型期”,经请示省教育厅党组,校党委决定将此轮岗方案存档,待商学院班子到位后,向班子主要领导作好汇报,为今后干部工作提供参考。 2.关于“有的干部提拔时间不符合规定;干部考察提名推荐和公示不规范;考察过程中未体现廉洁自律;违规配备秘书和助理;系党总支负责人等由编外聘用人员担任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问题”的问题。 (1)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明确干部选拔标准。修订学校《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制定《中层干部选拨任用工作纪实办法》,明确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拨任用管理办法,严把干部考察选任各个环节,特别是细化酝酿、提名、征求纪委意见的程序和规定;二是完整、准确记录干部选拨任用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运行情况;三是强化、细化干部提拔任用廉政审查,要求校纪委对考察对象在执行政治纪律、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廉洁自律、群众信访举报和组织调查结论等情况形成综合的廉政评定意见,供校党委决策参考;四是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法》,通过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使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增强纪律观念和廉政意识。(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制定学校《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流程图》和《干部考察材料要求》,明确了严格干部选任操作程序,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干部选任机制。校党委现已按照新办法,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并将每一个环节形成的材料规范存档,完整记录干部选拨任用全过程。(3)严格设岗配员,确保设岗配员规范。针对巡视组提出的违规配备秘书和助理、系党总支负责人等由编外聘用人员担任等问题,对涉及秘书和主任助理8名编内干部(其中1名干部已退休免职,其余7人暂保留原职级)给予免职;免去2名聘用人员担任系党总支负责人职务,其工作另行安排(原工资职级不变)。 3.关于“编外人员聘用多,随意性较大;编外人员聘用,有的未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由分管校领导直接签批聘用;编外人员聘用,有的由用人单位自行聘用;学校编制剩余较多,却又大量聘用编外人员,涉及教学、管理、学生思政等岗位;编外人员个人信息不完整,有些聘用材料未保存”的问题。 (1)制定选人用人标准,加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修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招聘、管理、考核与监督等,确保选人用人公开、公正、公平。(2)坚持定岗定编导向,确保编内编外人员的结构合理。修订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暂行办法》,制定《定岗定编方案》,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梳理,做好按岗定员,确保编内与编外人员结构合理。(3)加强编外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确保编外人员档案信息完整性。编制《编外聘用人员个人信息表》,全面采集编外人员的入校聘用材料、平时表现情况等信息,确保人事档案完整性。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编外聘用人员的个人信息采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