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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二审

2023-09-20 19:43:05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东南网9月20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今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二审。二审从完善立法目的、强化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强化海洋产业发展等进行完善。

草案修改稿提出,制定该条例的目的是为了落实海洋强国战略,促进本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山海协作,打造高水平的“海上福建”,加快建设海洋强省。

草案修改稿提出,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完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制度,依法建立海域资源确权登记制度,探索海洋排污权、海洋碳汇、海洋知识产权等市场化交易机制。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结合本地区海洋产业发展实际,优化海洋产业发展环境,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打造海洋特色品牌,培育海洋产业龙头企业,推动传统海洋产业转型发展,壮大海洋新兴产业。

港口建设方面,应当整合港口资源,健全港口管理体制,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强跨区域港口协作,大力发展临港经济,提升港口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推动建立港口和航运企业联盟,促进港航企业间协调与合作。加快海上牧场建设,打造“福海粮仓”。

强化海洋生态保护方面,草案修改稿提出要合理用海,应当加强滨海实地管理和保护,合理利用周围填海存量资源,完善差别化用海供给机制。严格实行海域开发利用活动相关管控措施,优化项目用海布局,加强海域海岛精细化管理。建立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机制,依法促进海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加强海岛保护与修复。此外还应当构建以海岸带、海岛和自然保护地为支撑的海洋生态安全格局,健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建设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严格落实海上污染排放许可证制度,加大如何、入海排污口的监管力度。加强海洋放射性物质等环境监测和监管,提高航海保障、海洋环境风险防范等服务水平。

草案修改稿还提出,应当深化闽台海洋融合发展,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对台先行先试,推进闽台海洋经济领域交流合作,探索闽台海洋产业合作新模式,鼓励台湾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企业来闽发展,支持创建海峡两岸中小企业合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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