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民生 > 正文

潘进格:“如我在诉”,办好每一案

2023-12-03 08:35:09 作者:杨凌怡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杨凌怡 通讯员 谢敏)扎着马尾辫,戴着眼镜,声音轻柔中带着坚韧。乍一看,潘进格清秀文静的外表,让人很难将她同她的职业联系起来。

担任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潘进格,每天总会早早地来到办公室。桌上整齐地摆着厚厚的一沓卷宗,提审、开庭、整理卷宗材料……她一头扎进了案件堆里。因为卷宗不能带回家,她总会整理一些焦点问题带回家研究,或者就第二天的案件提前做好庭审预案。“先一步准备”,让她对工作有更充分的信心。这份严谨与一丝不苟的态度,已成为她的一种习惯。

“在我们看来普通的小案件,对于当事人或者受害者而言就是‘大案’。我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把自己当成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办好每一个送到我手里的案件。”这是潘进格对“检察官”这一职业的认知,从检13年,她凭借这份初心,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无一错案漏案。

把每一个案件

都办成“铁案”

曾在深夜重返事故现场排查疑点;曾带着6个月身孕翻山越岭挺进制毒窝点……从公诉部门内勤一路走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潘进格一步一个脚印,踏出了她的成长之路。

研究生时期,潘进格曾经想留校成为一名大学老师。就读国际法专业,主修国际私法的她,在一次机缘巧合下到中级法院刑庭实习,当时她旁听的是一起性侵杀害一名九岁女童的刑事案件。虽然过去了十多年,她仍对当时听庭的那份心情记忆犹新。在那场庭审上,有一位女公诉人用证据、举证反驳犯罪嫌疑人的狡辩,捍卫被害人权益,最终达成了公平的判决结果。

“作为一名学法之人,我也想用法律武器、用那样坚定的力量,来帮助更多的人。”那位女公诉员的身影从此深深地刻在了潘进格的心中,她突然找到了实现自己法学理想和抱负的另一种可能。2010年,潘进格考进了检察院,从此与公诉工作结缘。

抽丝剥茧,层层推敲,潘进格用“火眼金睛”对待每一个经手的案件。一次,有一拾荒老人凌晨在街头被车碰撞倒地、拖拽致死,但涉案司机到案后却拒不认罪,称自己不知情,不构成肇事逃逸,拒绝赔偿,司机家属也情绪激动,频频向潘进格施压。

“案件必须公正客观地审查,要用证据说话!”面对质疑,潘进格没有退缩,而是在案发同样的时间——半夜11点,叫上交警,在同样的路段、以同样的车速还原案件现场。

经过现场查勘、重复观看监控视频,他们终于发现了被遗漏的核心证据:肇事司机在逃离后不久又重返现场,捡走了被撞掉的汽车后视镜。最终,在证据面前,肇事司机主动提出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对待每一起案件,都要怀着敬畏之心,每一个遗漏的细节,都可能是案件的关键。”潘进格说。

让“司法温度”

传给更多人

面对恶性案件,潘进格力求公正,不放过任何一个罪犯。面对困境的妇女儿童,她则更多地用爱传递善意。

有一次,潘进格接手一起拐卖儿童案件,亲生父母把刚出生的婴儿从重庆卖到了漳州。在同公安机关联系民政部门把孩子解救安置后,潘进格悬着的心却一直没有放下来。

“亲生父母因为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判刑处罚,养父母也因为收买被拐卖婴儿触犯法律,都无法再担任孩子的监护人,仍在婴儿期的孩子应该何去何从?”潘进格和同事多方调查论证,认为福利院是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监护机构。最终,提出通过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的方式剥夺亲生父母的监护权,并继续跟踪回访看望婴儿的成长情况。最后,福利院为孩子选取了符合条件的寄养家庭。

“我也是一名母亲,看到犯错的孩子,都让我想到自己的小孩,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地增强自己的力量,更多地保护他们成长。”潘进格说,在冰冷严肃的法律之外,作为一名检察人员,同样需要传递更多的司法温情。

在潘进格的努力下,“星星湾潘进格维权工作室”成立。工作室旨在提炼“五心工作法”,打造一个守护弱势群体的法治港湾,进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工作模式。工作室成立以来,为涉案未成年人、妇女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司法救助、亲职教育500余人次,发出督促监护令40余份;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考上大学11人,重新就业55人;进校园法治宣讲200余场,发放“春蕾爱心卡”等宣传材料2.3万余份,受教育师生3万余人次;开展公开听证、探索民事支持起诉,化解矛盾纠纷112件。

除了孩子们,潘进格更将这份爱心倾注到自己带领的团队上。她鼓励团队的新人参赛参评,组织举办13届“检、校、律论辩赛”,带领单位青年干警快速成长。

“我刚参加工作,没有太多经验,她在工作之余还要抽出时间指导我们参赛技巧和方法,给我们很多关爱。”卢阿玉、杨舒婷也是龙文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一员,受到潘进格的榜样影响,这些新人提振精神,积极工作,如今人人都拿到了省级以上的荣誉。

“面对荣誉我始终心怀感恩,更时刻不忘肩负的责任,将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标尺,忠诚履行检察为民的职责,更好地践行‘国之大者’,服务人民,提质增效地做好检察工作;更好地践行‘人民至上’,为民司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更好地践行‘敢拼会赢’,带动身边年轻同志积极创新干事创业。”潘进格说。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