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社会 > 正文
高速公路用地焚烧杂竹,执法员及时制止
m.folksfolks.com 2023-12-19 16:09:3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19日讯(通讯员 张顺德 记者 李牧晨)12月17日下午,三明高速执法支队三大队永安北中队执法员实施路政巡查时,在长深高速公路永安往三明方向3033公里处,发现路侧公路用地内有火堆,浓烟飘向公路路面,影响行车安全,执法员立即上前制止。

只见一位老人从路旁竹林里走来,经过询问得知,老人是附近南坂村的村民,因为自己的竹林里杂竹过多,为图方便想通过就地焚烧的方式将这些杂竹处理掉。执法员向其告知在高速公路用地焚烧的危害,“在这里焚烧竹子,烟雾会飘向公路路面,影响驾驶员的视距,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并且现在这个季节天气比较干燥,野外用火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可能危及高速公路安全。”经过执法员教育劝说,老人意识到不当行为,并表示自己只图方便欠缺考虑,今后不会再有类似的行为。随后,执法员协助当事人采取就地土掩方式将明火彻底熄灭。

downloadjpg (3).jpg

三明高速执法支队 供图

三明高速执法支队提醒广大公路沿线居民:冬季用火,谨防火灾事故。《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责任编辑: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