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民生 > 正文

全国政协委员夏先鹏建议——支持厦门先行先试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

2024-03-05 07:32:36 作者:苏依婕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5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苏依婕)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福建省委会主委夏先鹏提交提案,建议支持厦门先行先试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助力外贸高质量发展。

夏先鹏表示,跨境电商作为一种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已成为推动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厦门于2018年获国务院批准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业务量增长较快,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数量位列全国前列,海、陆、空联动特色跨境物流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中欧班列”和“丝路海运”无缝对接,在推动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方面有基础、有潜力。

夏先鹏认为,目前国家针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跨境电商综试区企业试行“所得税核定征收”等优惠政策,但由于跨境电商企业竞争日趋激烈,利润率逐年下滑,不少低于政策应税所得率,政策优惠力度有待提升。许多跨境电商中小卖家为了降低成本,委托物流企业或代理企业报关,造成税负主体错位,税收责任难以厘清。此外,国家尚未建立起完整的跨境电商统计体系,监管部门的数据不能有效共享,数据孤岛、数据多头重复报送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为此,夏先鹏建议,支持以厦门为试点开展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先行先试。一是允许试点地区依据企业利润情况适度降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二是支持厦门官方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汇聚跨境电商数据,并作为税收监管参考;三是鉴于“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出口货物到达海外仓时货权虽未发生转移,但经平台销售后由海外仓直达消费者,实质为向海外消费者零售,建议将“9810”出口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范畴,适用“无票免税”“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