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卫生健康新闻网讯 新修订的《福建省献血条例》于2023年7月26日第十四届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献血条例》有关通知,宁德市周宁县咸村中心卫生院11月24日举办“福建省献血条例”系列宣传,为向单位职工及群众普及献血条例,增强其积极主动献血意识营造无偿献血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活动现场,医务人员有序接待前来的群众,为其免费测量血压,并向群众传递了献血条例新知识,不断提高无偿献血服务水平,引导大家正确认识献血者优待措施等相关知识。为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册400余份,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无偿献血的认知,营造了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社会氛围。无偿献血作为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是传递人间真情的红色纽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呼吁身体健康的居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传递爱心,营造“无偿献血 人人有责”的社会公益氛围。(周宁县咸村中心卫生院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