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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一药企被罚近650万元!

来源:福州药品稽查办公室 | 作者: 黄盛青 | 时间:2023-09-21

东南网福清9月21日讯(记者黄盛青)9月18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一起行政处罚信息。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少林药业)因涉嫌生产销售劣药呋塞米注射液,被责令改正,没收涉案药品及违法所得。

当事人生产的呋塞米注射液(批号:20220102,规格:2ml:20mg)在2022年省级药品监督抽样中,经泉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编号:2022CDH0240)检查项下“可见异物”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规定。

经查,当事人共生产上述呋塞米注射液(批号:20220102,规格:2ml:20mg)共12958盒(10支/盒),留样8盒,抽样4盒,入库12946盒,故本案货值为12946×(313176÷11100)=365259.14元。

据悉,当事人已销售11100盒,销售总金额为313176元。检查时库存为1826盒。2022年11月30日当事人将库存的呋塞米注射液(批号:20220102)产品和前期召回的839盒+2支全部销毁。当事人启动召回程序后,共召回上述药品1081盒+2支,共退货款30548.35元,故本案违法所得为:282627.65元。

福州药品稽查办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南少林药业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呋塞米注射液242盒,罚没款合计64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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