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新) > 新闻中心 > 正文

福州市出台首批28条措施支持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

2023-08-10 09:04:08 作者: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日前,《福州市首批支持中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的措施》(以下简称《首批措施》)印发实施,旨在进一步推动示范园区发展建设,将示范园区打造成高质量实施RCEP新载体、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交流新高地、以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为特色的国际分工合作新平台。

《首批措施》围绕要素保障、营商环境、科技创新、贸易往来、投资合作、产业发展、金融服务、财政帮扶等8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支持示范园区发展建设。

聚焦优化示范园区投资发展环境,《首批措施》支持示范园区内中方企业积极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为来示范园区工作的东盟十国人员建立便捷“绿色通道”,对外国高端人才提供“承诺制”“容缺受理”等便利措施和“绿色通道”服务,向示范园区提供“项目管家”税收服务,提升港口对外开放水平,不断营造投资发展的良好氛围。

聚焦加大示范园区科技创新力度,大力推动示范园区产学研结合、科研成果转化,鼓励示范园区工业企业增加技改项目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入,引导支持创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推动示范园区标准创新与标准化技术应用发展。

聚焦深化拓展双向投资合作,支持福州市企业通过示范园区与东盟国家经贸往来的优势资源渠道,便利化拓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支持示范园区招引外资大项目、好项目,对落地示范园区且实际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奖补。(潘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