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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堵塞通道被强制清除后再堵 被执行人被判有罪

2018-04-18 10:10  张凤英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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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4月18日讯(通讯员 张凤英)方某、林某与被告人邱某因房屋前后通道通行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莆田涵江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邱某指定时间内迁移其房屋北向上的机砖等杂物,恢复东西向通道的通行。然而,邱某在法院多次强制执行后,仍反复用机砖、铁丝网等杂物堵塞讼争通道,妨碍通道通行。2017年,涵江法院将被执行人邱某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18年3月27日,涵江法院依法判决邱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015年1月,方某、林某与被告人邱某因房屋前后通道通行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涵江法院。涵江法院依法判决邱某在该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迁移其房屋北向上的机砖等杂物,恢复东西向通道的通行。邱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7月30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述判决生效后,邱某未在期限内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方某与林某于同年8月24日向涵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涵江法院于同年8月31日向被执行人邱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文书,责令邱某履行上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并于同年9月28日再次向邱某送达限期清除迁移通道杂物的通知,但邱某拒绝履行上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11月13日,涵江法院执行人员到现场强制执行,清除了被执行人邱某房屋北向上的机砖等杂物,恢复了东西向通道的通行。当日,本案申请执行人向涵江法院确认本案已经执行完毕,并申请对本案予以执行结案。

12月11日,申请执行人方某向涵江法院反映,被执行人再次将石头以及门板放置在原本的东西向通道路口处,并提供了现场图片。涵江法院查明,被执人邱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为促使被执行人邱某履行义务及保证代为履行费用,涵江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冻结、划拨其银行的存款并再次前往本案执行现场进行强制执行,申请人于当日再次向涵江法院申请对本案执行结案。但被执行人邱某在涵江法院执行人员返回途中,再次将石头放置原处。

2016年1月26日,涵江法院第三次前往清理上述石头,但被执行人邱某在涵江法院工作人员走后依然将石头搬回。

2月4日,涵江法院研究决定对被执行人邱某予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处罚,并于3月25日向被执行人邱某送达了上述罚款决定书。3月28日上午,被执行人邱某的儿子向涵江法院打来电话,表示他已经让家属清理了原本堵住在其房屋北向上的东西向通道路口处的石头,并表示其母亲现在医院治疗急需用钱,希望法院能够及时解除对被执行人邱某在银行账户的冻结,涵江法院当即派人前往现场确认清理情况。

4月28日,涵江法院依法通知邱某来法院,向其告知涵江法院对其减免罚款时,邱某表示不服罚款决定,并拒绝笔录签字,且在笔录未结束下,离开法院并将现场又恢复到执行前的状况。

被执行人邱某在多次强制执行后,仍反复用机砖、铁丝网等杂物堵塞讼争通道,妨碍通道通行。2017年12月27日,涵江法院向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送达《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函》及本案卷宗材料,将被执行人邱某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18年3月27日,涵江法院依法判决邱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典型意义:

近年来,像邱某这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导致“执行难”的案件不在少数,既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以实现,又严重损害了法院生效裁决的公信力和法律的威严。为解决“执行难”,法院多措并举,重拳出击,有效利用网络公开曝光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积极采用冻结、扣划银行存款,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让“老赖”寸步难行,以更好更快地促使案件顺利执行,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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