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 > 本网求真
网传“全省车辆实行扣分制度”?官方回应:不实信息!
2020-09-03 09:38:42 林锦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倩倩
分享到:

东南网9月3日讯(本网记者 林锦星)近日,微信朋友圈热传一则关于“全省车辆实行扣分制度”的通知,这是真的吗?网络辟谣举报平台记者核实,网传消息不实,勿信!


网传消息截图

网传消息称:今起,全省大、小车一律实行扣分制度;免分政策已经取消!并落款为福州公安局交警总队。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记者注意到,该则消息来自朋友圈,福州交警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官方账号并未发布上述内容,福州日报、福建日报等官方媒体也没有报道过此事。且“福州公安局交警总队”叫法是错误的,应该为“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另外,网传通知日期写为“9月2号”非常不正规,规范公文应写为“9月2日”,让人存疑。

9月2日,福州交警微发布推送文章《关于网上谣传福州交通违法处理政策不实的通告》对网传消息进行辟谣。文章指出:此为不实信息,目前福州交通违法处理政策没有变化,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市民办理交通管理业务,目前“福州交警”APP和“福州交警微发布”部分功能正在升级,交警部门将尽快上线运行。

福州交警微发布文章截图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市民不要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