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三年有余的《工资条例》,已经再次陷入僵局。 漫画/李宏宇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24日讯 日前有媒体报道,酝酿三年有余的《工资条例》,再次陷入难产僵局。据知情人士透露,由于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各部门难以达成一致,《工资条例》出台时间再次被推后。《工资条例》制定要注意哪些问题?怎样才能顺利出台?在CPI一路狂奔、工资收入捉襟见肘的大背景下,关于“工资条例”的话题再次引爆舆论。
工资条例制定不能被部门利益绑架
据称,在《工资条例》的草案中,有关最低工资以及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同工同酬”的规定,没找到令相关部门满意的解决方案。
顺产工资条例必须走出“身份利益主义”,燕赵都市报刊发王聃评论说,《工资条例》难以出台的真正原由,不在改革复杂性,也不在密集调研的无效,就像我们无数次所遭遇的公共性难题一样,《工资条例》真正面对的只是“身份利益主义”下的冲突与众口难调。这种难以突破是一种“争议权的怪圈”。当收入不公的危害已经在损害着社会肌体的健康;当公众不能再经由从期待到失望的落差,我们是时候该直面其中的“身份利益主义”了。
规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同工同酬”不应遇到任何阻力,这才符合现代企业的品格,体现现代社会文明。法律学者李克杰在《中国青年报》撰文表示,在现代法治社会中,任何企业在努力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必须履行两项基本义务,一是守法义务,二是履行社会责任义务。任何时候都不能违背现代法治精神,享有法外特权,以非法的方式实现利润最大化。相反,企业只有依法经营,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尊重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基础上,才能切实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创造出更多的财富,提高企业效益。
对最低工资和工资增长机制提出异议,可能让一些人反感,但客观而言,他们提出的理由确有道理。此次工资条例被“卡”,在于不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现状,也“卡”在公共部门让利于民的诚意与决心中。媒体从业者晏扬在重庆时报的评论则认为,如今大多数中小企业利润微薄,生存困难,即使建立工资增长机制,也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建立工资增长机制不仅是企业的责任,更是政府的责任,不仅需要企业让利,更需要政府让利把涨工资的责任全部推给企业,不仅可能让企业生存举步维艰,也于工资政策落实本身无益。在工资改革面前,政府真正应付诸行动的则是通过减税、降费让利于企业,然后由企业让利于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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