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十佳民警”陈茂林 办案坚持原则热心服务群众
本报讯 (记者吴志明 通讯员庄小能)他是泉港公安分局前黄派出所治安民警,在平凡的岗位上做着不平凡的贡献。他于2007年被泉港区政府授予“优秀政法干警”,于2010年度被泉州市公安局评为优秀治安民警,2010年起连续三年受到分局嘉奖……他就是泉港首届“十佳民警”之一陈茂林。 陈茂林1997年1月份参加工作,十几年来通过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对公安民警的素质要求。他始终战斗在维护社会治安第一线,工作中坚持原则。办案中,不少人和事牵涉到自己的亲戚朋友,许多人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他,希望能够网开一面,都被他一一拒绝,为此他也没少“得罪”人。 2012年5月,他主办一起打架斗殴引起的治安案件。案件的一方通过陈茂林的一名同学找到他,请他多“关照”。但他未讲丝毫情面,依法治安拘留了违法当事人。那位处过6年的同窗听说后,扬言从此与他“断交”,但他坦荡无私的品格最终赢得了这位同窗好友的理解和钦佩。 陈茂林常常深入辖区走访村民,不仅搜集和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还和群众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群众有什么事都愿跟他说,就连住院看病都会找他帮忙,他被称为“热心为群众办实事的好警察”。十几年来,他总共参与解决群众矛盾纠纷200余起,6次帮助群众找回丢失的钱物。同时,他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十几年来共向灾区捐款捐物1000多元、40余件。 有件事情陈茂林至今想起来仍觉得愧疚。去年12月9日,他的儿子在学校摔倒致右手肱骨骨折,被送到泉州正骨医院治疗,医生要求每个星期都要到医院复检。但当时正值非常时期,所长要求所有人员待在所里待命,所以儿子每次到泉州检查治疗都是由他妻子陪同。虽然儿子病情恢复得不错,但陈茂林还是觉得过意不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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