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铭珊)近日,泉港区涂岭镇在全镇范围推行《涂岭镇河道保护公约》,以“三进一纳”方式,推动《公约》进机关、进学校、进村(居)并纳入各村(居)村规民约。 《公约》制定立足于镇、村两级河道的管护难题,明确了10类严厉禁止的涉河涉水违法行为,是从制度上推动各界参与河道保护的有益探索。具体包括:不准向河道及临河两侧15米范围内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动物尸体等废弃物和污染物;不准在河道边丢弃、焚烧丧葬物品;不准在河中放养鸡、鸭、鹅等家禽,不在临河两侧15米范围内圈养鸡、鸭、鹅等家禽;不准各类污水未经设施处理、土壤消纳直接向河道(包括支流、沟渠)排放;不准在河里电鱼、毒鱼;不准擅自在河床上及两侧边坡开荒种植;不准擅自围堵、填塞河道,侵占水面,不得擅自在河道内设置阻水障碍物;不准在临河两侧15米范围内擅自堆放物料或者搭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不准在沿河护栏、杆线或建(构)筑物上悬挂、晾晒有碍景观的物品;不准损毁河道堤防、护岸、涵闸、泵站、拦水坝等水利工程设施以及公示牌、通讯、照明、监控、水文、水质监测等设施。 据了解,在河长制工作的持续推动下,涂岭镇充分发挥河长职能,以高要求、严标准、实举措,扎实推进河湖环境治理,辖区河湖水环境比以前有大幅度提升,主要河段水质均稳定在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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