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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就春节元宵期间住宿行业市场价格行为发告诫书

2024-01-19 10:30:17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薛逸群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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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就春节元宵期间住宿行业市场价格行为发告诫书

追求持续利润 切忌“杀鸡取卵”

春节将近,泉州这座热门旅游城市也将迎来一大波旅游客潮。为做好春节、元宵期间住宿服务工作,给游客朋友提供良好旅游体验,鲤城发布《2024年春节、元宵期间住宿行业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同时公布28家持证、备案及预备案民宿,以供游客选择。

据介绍,当前鲤城共有25家民宿持有“鲤城区民宿经营资格证”,3家民宿通过预备案,来泉旅游的朋友们可关注官方公众号查询民宿名单。《告诫书》提出,去年以来鲤城区旅游市场稳步发展,世遗古城旅游目的地魅力不断彰显,广大住宿行业从业者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切忌“杀鸡取卵”式的“涨价”行为,应追求持续稳定的营收和利润,参与等级评审的民宿提倡按照专家建议的区间价格进行定价。

《告诫书》强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和文旅局等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和服务质量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殷斯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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