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第3督导组:落实“七个一”重点督导内容

qzlx.fjnet.cn 2013-08-25 08:18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8月2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省委第3督导组负责督导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研室、省直工委、省委台办、省委党史研究室和省妇联等6个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派驻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带头学习调研,带头交流谈心,带头征求意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走出机关、走向基层、走进群众。

第3督导组结合工作实际,在督导过程中落实“七个一”重点督导内容,即参加派驻督导单位的一次动员会、一次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一次学习调研活动、一次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活动、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次工作总结报告会、一次建章立制情况说明会。目前,各派驻单位依据本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的第一环节期间,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地进行思想发动、开展学习教育、组织专题讨论、广泛征求意见。

各派驻单位党委(党组)努力找准靶子、对准焦距,防止关门搞活动,内部搞运动。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进行个别约谈访谈,寄发征求意见函,设立专门网络平台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还依靠门户网站通过设置“民意直通车”,开通微博等方式,建立网上民意征集平台,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

责任编辑:黄丽红
更多>>中央精神
更多>>福建动态
更多>>视频新闻
更多>>热评要论
更多>>学习体会
更多>>学习园地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