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雷光美)今年初以来,漳州市检察机关在开展“四下基层”活动中,深入实施巡回检察工作机制,弥补基层法律监督缺位,零距离、高效率地服务基层群众,被群众誉为“家门口的检察院”。这一机制通过在基层一线设立巡回检察工作室,检察官定期流动巡回,受理群众涉法诉求、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监督国家惠农政策落实等。 “检察官是我家的大恩人哪!”近日,漳浦县马坪镇农民老陈被初定为信用卡诈骗嫌疑人。县检察院在开展基层巡回检察时,对此案决定不予起诉。 原来,老陈是镇里的特困户,女儿患有肌无力重症。4年前,为支付高额医疗费,他办了一张透支信用卡,透支本金1.4万多元。由于他无力还款,银行收取滞纳金,本息累计达5.7万多元。案发后,老陈千方百计还款,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县检察院一线巡回检察官接案后审查认为,老陈因家庭困难而透支,犯罪情节轻微;同时,银行人员在发放信用卡时,未将还款情况明确告知办卡人,遂决定不予起诉。 到目前,漳州全市共设立乡镇巡回检察工作室121个,选配专职或兼职巡回检察官179名,聘请巡回检察联络员233名。巡回检察官共走访企业1332家、群众3471户,100%处理巡回检察联络员反映情况1012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