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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不应搞“有罪推定”
www.fjnet.cn 2009-10-15 08:26  然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山东省西部冠县从7月29日开始就没了网吧。 7月29日,17家网吧门口被贴上落款为冠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的通知,上书“停业整顿两个月”。终于熬过了两个月,然而9月29日那天,14名网吧业主先后收到公安局网监大队的电话,通知他们“暂时先别开门”。——10月14日《中国青年报》

冠县治理网吧本无可厚非,甚至其力度之大决心之强很令人佩服。毕竟在相当多的地方,监管者出于自身的利益还在对网吧放任自流。只是冠县这种一刀切的执法模式,还是引来了不少的非议与猜疑。所有网吧关闭两月,至今不能营业,给经营者造成了损失,一定程度上也给当地居民带来了不便。显然,一次初愿正义的治理因为程序上的不当失去了部分民意的支持。

对于关闭网吧的原因,当地部门其实没有给出足够让我们信服的理由。不妨来看看一句颇耐人玩味的话,冠县文化局副局长说:“要罚到他们觉得疼,以后才会守规矩”。类似的话公众自然没有少听,其实仔细想想就会发现其中的逻辑是典型的有罪推定。“罚”才会“守规矩”,其潜台词是如果不把网吧罚疼了指不定哪天又会有种种违法行为。按照这样的思维,司机们都得先缴巨额罚款,否则不能防止其日后肇事;商家也得先重罚下,否则不排除哪天就宰客欺客了;当然,继续思考下去,似乎每个人都得交一笔钱了,为了威慑我们日后不要做坏事嘛......冠县的这种执法思维不仅消耗了巨大的社会成本,其后果之恶估计使我们的日子都没法过了。

网吧违法当然要治理,但是这种治理得有针对性,经营者确有违法行为当按照法定程序停业整顿。如果对合法经营的业主也采取同样的措施,就未免失之公平了。惩戒与制裁措施是不能滥用的,妄图用其来发挥抑制犯罪冲动的作用缺乏法理支持。冠县的执法部门预设网吧业主有违法冲动,并在此基础上施以重罚,是典型的有罪推定的执法思维。本来正义的网吧治理行动因此变了味,造成了负面影响。

要治理网吧,使其趋利避害多发挥积极作用,需要更加理性和科学的执法模式。这需要两方面的努力,一方面对于既有违法要严查、重罚,以执法之严威慑犯罪。另一方面,平日要加强管理,重视宣传引导。这是相辅相成的两面,只重一方必然效果有限。如冠县这般,一刀切地重罚,以罚代管,不是治理网吧的应有之义。

行政执法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本着公平的原则,按照法制理念运作。最起码一点就是罪刑法定,不能搞有罪推定。对假想中的行为进行重罚不仅违背法理且是一种懒政,更给民众其他方面的联想。这不,此新闻标题就是《山东冠县网吧全部被关两月余原因引人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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