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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是社会发展的一大进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慈善捐赠在民间蓬勃兴起,社会捐赠突破1000亿元,标志着我国慈善捐助进入一个新的水平。但是我国慈善法建设水平却与现实不相适应。这次全国人大审议慈善法草案,正是为了促进我国慈善法建设,有效保证捐赠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再上新台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税收优惠是慈善事业各种激励机制中最为有效的杠杆,因此,慈善税制安排成为慈善立法的核心内容之一。从世界经验来看,对慈善事业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是通行做法。因此,与慈善事业相关的税收改革也应跟进,以税收改革的红利激发社会的慈善热情。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慈善立法后并没有解决慈善的问题,直到税务改革法案抓住要害,才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因此,通过税收改革来建设慈善税收优惠制度,有助于推动我国慈善事业进入新的发展境界。 (作者为福耀玻璃集团创始人,中国与全球化智库副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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