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客车严重超员超速属于犯罪行为
| 2015-11-03 15:18:0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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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11月3日讯(本网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很多顺民心的亮点,例如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中的规定,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属于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客车司机开车严重超员或超速属于犯罪行为 刑法第133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开客车的师傅,严重超员或者严重超速的,不论是否有事故,一旦被交警发现或被摄像头拍下,即构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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