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读报

【网络媒体走转改】沙县:创新林改,让青山变“金山”

2018-02-05 10:01:19郑宗栖 乐小丽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三明市“新时代、新梦想”网络媒体新春走基层活动走进沙县

东南网三明2月5日(通讯员 郑宗栖 乐小丽)2月2日,沙县高桥镇新桥村“炭窠岭”300多亩的山林,在经历严寒之后,依然青翠欲滴,郁郁苍苍。

“这片是6年龄的山林,长势特别好,山林‘绿’起来了,我们林农心里也乐开了花。”村支书廖其泉介绍,新桥村共有284户1153人,土地面积12193亩,其中林地面积9815亩,该村为沙县林改“四共一体”林业合作经营模式和“福林贷”首个试点村。

新桥村支书廖其泉介绍山地合作经营情况

这个试点,让广大林农尝到了甜头,增强了种林护林的积极性。但是,在实施改革试点前,该县林业经营模式如何发展?2004年林改后,落实政策将林地分到组或到户经营,林农从上一轮的林改政策中受益。但是,随着上轮林地主伐后,林农普遍存在缺乏专业的管理、资金投入不足、技术应用水平低等问题,造林成活率不高、抚育不到位、间伐失管等情况,还要面对火灾、森林病虫害等自然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和三代林造林林地肥力问题。

这些问题,亟需新的林业经营模式来破解。高桥镇积极与林业部门共同探索,在“四共一体”模式基础上,推行“混合经营”林地合作经营新模式,于2017年10月与县林业采育总场签订林地合作经营协议,合作山林总面积279亩。

在试点中,首先要让山林“绿”起来。该镇鼓励各村将已分林到组或分林到户的新采伐迹地和低产林地交由县林业采育总场经营管理,采育总场控股51%以上,依托采育总场的资金、技术、管理、政策等优势,提高林地林木蓄积量和出材量,让山林绿起来。采育场按照“先预付,后结算”的办法支付林地使用费,并在主伐时给予5-10%的干股分红,提高小组和村民的合作积极性,保护林地经营权方的收益,让百姓动起来。

“股权也可以流通,只要有林业股权证就可以到县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设定挂牌底价和上限价,实现林业投资自由流通。”廖其泉说,“新一轮的林改,让林农们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收益,之前山林由农林自己管理,每亩山场主伐时出材量只有6至7立方米,现在可以达到12立方米以上;就算没有达到,采育总场将进行材量兜底和收益兜底,使得农林们底气十足。”

“混合经营”林地合作经营新模式,实现了多方收益,而“福林贷”则盘活了小额林业资产。

林农洪英钦共有185亩的山场,去年他通过“福林贷”取得了12万元的贷款。“这笔贷款全部投入到山场管理中,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洪英钦高兴地说道,山木已成林了,接下来每年投入会越来越少,真的可以“坐等收成”了。

“福林贷”体现村银合作、共惠林农,并在具体服务中,实现高效,灵活运作。“由村委牵头设立村级林业担保基金,贷款林农按一定比例交缴保证金,由林业合作社为林农提供贷款担保,林农以其同等价值的林业资产作为反担保申请贷款。贷款额度按林农出资担保基金最高10倍放大,最高可获得20万元贷款,一次授信、年限3年。贷款月利率由之前的8‰以上降至5.9‰,符合林业贴息政策的,实际利率只有约4‰。”廖其泉说。

小额分散的贷款,风险如何控制?沙县实行镇挂村领导与村“两委”干部挂钩联系贷款农户制度,负责对资金用途进行跟踪;林业站做好林权证监管,严防林农私自转让或采伐;设置利率制约机制,授信逾期率超过10%(含)时,自超过当日起所发放的贷款利率按原利率再上浮30%执行,超过15%(含)或担保基金全部代偿完时,立即停止办理,直至授信逾期率小于10%;引入借款人定期寿险业务,预防意外风险发生;出台防控基金“归大堆”风险工作意见,防止基金因归集出现风险。

“福林贷”产品的推广,以优惠的利率、快捷的审批、灵活的运作,惠及广大林农,既盘活了林农手中的小额林业资产,破解了林农贷款难的瓶颈,又促进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廖其泉指着四周郁郁葱葱的山林说:“这些青山,现在都是一座座‘金山’。”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本网原创
更多>>要闻
  • 新闻图片
  • 论坛热图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