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和表彰第二届福建省“美德少年”的通知
http://wmf.fjsen.com  2013-05-16 15:04:25  来源:省委文明办
    

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工委,教育局、团委、妇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

今年是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年。为贯彻立德树人的要求,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决定联合开展第二届福建省“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深入挖掘未成年人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人、引导人、感染人,激发广大未成年人的道德自觉自信,引导他们学习雷锋、争当美德少年,践行“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的价值追求。

二、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联合举办,成立福建省“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正副主任由主办部门领导担任,组委会成员由各主办部门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591-87844986(兼传真)。

三、评选时间和对象

本届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与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同步进行,从5月中旬起至9月中下旬结束。凡在闽入学年龄在7--16周岁的未成年人均可参评。(首届“美德少年”提名奖获得者不再参与本届评选。)

四、奖项设置和评选标准

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第二届福建省“美德少年”分为自强自立、诚实守信、尊老爱亲、勤劳节俭、助人为乐和尽责奉献六类,每类表彰2名,共12名。另设12名“美德少年”提名奖。

基本标准: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守则、社会公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创新精神,事迹突出,在引领未成年人道德风尚中有较大影响。

具体标准:

(一)自强自立美德少年: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积极进取,富有活力;身处逆境困境不屈服、不言弃、不依赖,以坚韧意志和创新精神去克服困难,以乐观态度去迎接挑战。

(二)诚实守信美德少年:言行一致,对人守信,对事负责;不弄虚作假,经得起诱惑;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诺言。

(三)尊老爱亲美德少年:理解父母,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境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四)勤劳节俭美德少年:不怕苦,不怕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和公益活动;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攀比,不浪费;爱护公物,崇尚节能环保。

(五)助人为乐美德少年: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努力帮助他人排忧解难,奉献爱心;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六)尽责奉献美德少年:团结同学,热心参与班级、学校工作;有高度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班务工作能力强;积极肯干,默默奉献。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评选活动启动后,省活动组委会将通过《福建日报》、《海峡教育报·成长专刊》、东南网、文明风、福州数字青少年宫、福建文明小博客、福建省网上家长学校等媒体刊播评选消息。各市、县、区主要媒体同时宣传,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中小学生参与推荐评选,营造浓厚氛围。

2.推荐申报。5月下旬,各地按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社会推荐三种方式开始推荐。组织推荐由各市县区宣传、文明、教育、团委、妇联部门分别推荐,各级文明办汇总上报。个人自荐和社会推荐可直接报送到设区市委文明办。各设区市和省直机关文明办推荐6人(每类1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推荐1人(类别不限),省委教育工委负责推荐省直中小学校的候选人(即省直机关文明办的名额)。各地均须在被推荐人所在的学校或社区村镇公示一周以上。设区市文明办要对基层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汇总、筛选、评审、公示后,于6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推荐表一式四份寄至组委会办公室(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委文明办未成年人中心张如锐收,邮政编码:350003)。同时将推荐表、1000字事迹材料及被推荐人两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的电子版(请以名字命名)发送至:fujianwmb@163.com。

3.初审公布。6月中旬,省活动组委会审核事迹材料,邀请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成员单位和有关新闻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少先辅导员及部分学生、家长代表组成评委会,酝酿产生24名正式候选人名单(每类4人)。省活动组委会通过《福建日报》、《海峡教育报·成长专刊》、《学生周报》刊登候选人事迹和纸质选票,在省级媒体播发投票评选消息,在福建文明风开设投票网页,介绍事迹并接受公众网络投票。福州数字青少年宫、福建文明小博客等网站将建立相关链接。

4.组织投票。6月下旬至9月20日,各地群众从纸质和网络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进行投票,同一个投票人不重复投票。纸质选票每张限选12人(可以少选),每类2人,复印有效且可以统一寄送。网络投票由省文明风网站独家提供投票平台。投票时须把投票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填写完整清楚。

5.公示表彰。9月下旬,在票数统计的基础上,省活动组委会进行综合评议,通过无计名票决方式,产生第二届福建省美德少年建议名单。评选结果报经省文明委领导同意后,在省级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第四季度与省道德模范同时举办表彰活动。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评选表彰“美德少年”是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评选程序和投票纪律,确保评选活动科学有序、公正公开,使评选表彰活动成为未成年人寻找身边感人故事、学习身边先进典型的过程,成为弘扬正气、培育新风的过程。

2.广泛宣传发动。各地主要媒体要对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和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集中推出一批可敬、可爱、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宣传栏、校园广播进行宣传发动,让更多未成年人参与推荐评选活动,形成“学习雷锋、争当美德少年”的浓厚氛围。

3.密切配合协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活动顺利高效推进。各级文明办要认真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做好汇总、申报、宣传等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挖掘先进典型,发动中小学生参与推荐评选;各级团委、妇联要发挥优势,配合做好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组织开展美德少年学习宣传活动。

 

附件:1.第二届福建省“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2.第二届福建省“美德少年”推荐表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 建 省 教 育 厅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2013年5月12日


第二届福建省“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第二届福建省“美德少年”推荐表
责任编辑:李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