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社会 > 正文

核载4.4吨实载18.2吨 厦门一货车被处罚

2022-03-27 09:06  作者:王玉婷 李小珍 林焜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好危险

核载4.4吨实载18.2吨 超载货车被处罚

厦门日报讯(记者 王玉婷 通讯员 李小珍 林焜)近日,厦门高速交警加强对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抓严管,开展货车违法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3天内共查处货车违法112起。

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杏林中队民警在沈海高速杏林收费站入口开展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闽D牌小货车存在超长的违法行为,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对超长小货车调查的过程中,民警还发现该车严重超载——核载4.4吨的小货车,实载18.2吨。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黄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载货长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合计作出处罚,并现场将货车暂扣,待车上超限货物全部卸载转运后给予放行。

民警称,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登记重点货车323辆,其中入口劝返超限超载货车29辆,入口劝返装载不规范货车54辆;共查处货车违法112起,其中超载9起,载货超长超高超宽65起,“滴洒漏”13起,非法改装1起,货车驾驶人不系安全带6起,危化品车违法2起,货车其他违法16起,有效地震慑各类货车严重违法行为。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