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城事 > 正文

厦门试点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

2023-10-10 09:06:24  作者: 张鑫惠  来源: 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试点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

海西晨报讯(记者 张鑫惠)国际生物分子学技师、甲骨文云平台数据管理认证、谷歌云认证专业机器学习工程师……今后,在国外取得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在厦门可以认定职称了。记者昨日获悉,为探索国际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厦门市国际化引才力度,经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研究同意,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决定开展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试点工作。

据悉,试点对象为取得《厦门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目录(2023版)》(以下简称《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在厦门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申报人员不受国籍、户籍条件限制。

申请职称比照认定,需符合哪些条件呢?据介绍,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者,可直接比照认定助理级职称。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比照认定中级职称: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大专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以上。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比照认定中级职称,并符合我省相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者,可按规定参评高级职称。具体申报流程为单位申请、市工信局审核,最后由市人社局认定、颁发证书。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