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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天价违约金”追踪 工商局立案调查漳州水务

zz.fjsen.com 2013-11-02 08:33  张韩丰 林晓琪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忘交水费遇‘天价’违约金”追踪 工商局立案调查“天价”违约金

东南网11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张韩丰 林晓琪)市民遭遇自来水“天价”违约金一事,经本报一再追踪报道,引起读者广泛关注和漳州市有关部门的重视。

如今,这一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昨日,记者从漳州市工商局获悉,目前,漳州水务集团已因收取违约金问题,被立案调查。

“天价”违约金 终打折处理

此前,曾先生曾向记者反映,今年7月底,他收到的罚单显示,水费欠费625.5元,违约金487.68元,他一直不解,为何如此高。

曾先生由于在外地工作,难得回家。直到10月底,他发现家里停水,就让亲戚帮忙缴费,“当时违约金都上涨到快600元,后来,违约金给我们打了折,最后收150元。我算了下,打了两三折”。

本报也曾报道过杨晖父亲家2年用了4000吨水一事。昨日,杨晖表示,当时水务集团派了工作人员过来检查,仍没有查出原因,当时他们口头协商,按照周围住户平均用水标准,来收取水费,对方表示还要回去商讨此事,但目前还没有给回复。

违约金未调整 又遭市民投诉

对于“天价”违约金,本报曾做大篇幅报道,并提出违约金降低或进行封顶的建议,对此,当时漳州水务集团曾表示,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报告,看是否能做出适当调整。

昨日,漳州发展水务集团售水分公司副总经理郑金和表示,对于水费违约金,目前,并未做调整。

10月25日,有市民向漳州市工商部门反映,漳州水务集团与用水居民签订协议,对逾期缴纳水费征收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其收费标准相当于银行信用卡取现费用(每天收万分之五)的10倍,对该收费标准之高,是否已超越法律规定范围,是否已违法多收表示质疑。

3日后,漳州工商部门书面答复称,漳州水务集团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

  • 责任编辑:陈颖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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