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互联网+流通”计划 符合条件可优先安排用地
zz.fjsen.com 2016-12-18 09:02:01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释放经济新动能 我市出台“互联网+流通”计划 符合条件项目可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流通产业与互联网的融合, 全面推进全市流通信息化、 标准化、集约化发展,我市于近日正式出台了《漳州市“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方案》的出台旨在促进现代流通发展 、推 动流通转型、创新流通方式和提升流通效率,并着眼消费升级,加快流通“供给侧改革”。《方案》提出,到2020年, 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成为我市的主导流通方式, 电子商务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 基本形成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凸显对经济提质增效的促进作用。 根据发展目标,《方案》制定了6大类15项重点任务进行推进,包括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推动电子商务进社区、推动流通转型升级、推进流通创新发展、完善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发展绿色流通和消费等方面。 据悉,为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我市将加快完善流通保障制度,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提升公共服务支撑能力、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环境。同时,落实“互联网+流通”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降低商贸企业用电成本。 保障“互联网+流通”行业用地 《方案》提出,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政策和用地节约集约的“互联网+流通”项目,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加快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手续办理。并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兴办“互联网+流通”项目,可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 同时,鼓励采取先买后租、先建后租等措施,引导降低实体店铺租金,保障社区菜市场、社区食堂等惠民便民服务设施低成本供给,引导线上企业线下开设实体店铺, 实现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发展。另外,生产经营困难流通企业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提升公共服务支撑能力 《方案》要求,统计部门要认真实施电子商务行业统计调查制度,督促各地落实统计责任,组织企业填报,确保数据质量。商务部门建设完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高中小企业组织化程度。另外, 要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放宽流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互联网+流通”市场主体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创新举措。对尚未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 T4754—2011)的新兴行业用语,依申请则可以参照政策文件、 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灵活核定体现其行业特点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做好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和培育 《方案》指出,要加快引进电子商务急需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营运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同时,推进电子商务育才工程,支持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建设,支持高校加快建设互联网经济产业发展相关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群,建设电子商务类专业区群。对经认定的互联网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则给予一定标准的奖励。 对在“互联网+流通”领域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毕业1年内),《方案》提出,按规定给予实际缴费额50%的基本养老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其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 1年内)灵活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闽南日报记者 林诚毅 通讯员 黄喆煜 林镇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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