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 大胆履职 漳州市工商局剑指机动车尾气污染
zz.fjsen.com 2017-02-27 18:10:2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2月27日讯(通讯员 许悦 王其鲁 本网记者 王亚男) 去年以来,漳州市工商局立足职能,针对“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这一政府重视、群众关注的新热点,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下称新《大气法》),在机动车污染控制质量监管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取得了突破性成效。目前,该局已立案查处案件12起,依法送检涉嫌排放超标机动车29辆(经检验,排放超标车辆21辆),罚款242万元,全部不合格车辆均整改至检验合格方予以上市销售。这也是自去年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施行以来,全国工商系统首次对流通领域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质量监管方面做出处罚。 抢抓机遇,拓宽监管领域 “新买的车怎么会尾气超标?而且其他车友也有这个问题,工商部门能不能管一管?”去年3月,漳州消费者吴先生新买的国内某皮卡车在厦门被环保部门查出尾气排放超标而吃了罚单。带着怨气,吴先生向漳州市工商局反映了情况。这引起执法人员高度警觉,为什么新上市的汽车尾气排放超标这么严重?这到底归不归工商管?工商怎么管? 带着问题,该局执法人员走访了经信、环保、质监、交警等多个部门,最终了解到2016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新《大气法》首次将整车产品纳入通行产品质量监管体系,还明确授予了工商部门机动车污控质量监管职责。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该法的出台赋予工商部门在机动车污控质量监管新领域的新职责,马上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多方探讨,掌握专业知识 针对新《大气法》施行后,工商部门应如何判定机动车污染物超标及如何查处相关案件等问题,该局集中执法力量进行了探讨和摸索。 “这辆车是‘国几’标准的?能不能上牌?”在各大车行,执法人员着便装进行暗访,了解机动车市场的车辆种类、随车合格证、车辆搭载发动机品牌、型号等基本情况,调查机动车的发动机及尾气控制装置是否与核准公告内容一致,进一步摸清案源线索。 此外,更深入地学习国家关于机动车污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知识,该局执法人员还上门走访市经信委、环保局、质监局、交警支队、汽车质量检验企业及部分汽车经销商,并经国家环保部介绍,到厦门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技术中心学习发动机型号及涡轮增压、废气再循环系统、颗粒捕集系统等专业知识,力争在现场执法中掌握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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