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开具首张农业农村领域限制从业罚单

zz.fjsen.com  2023-09-20 11:43:54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日前,市农业农村局对南靖县某某花卉经营部经营者曾某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及假农药的违法行为,作出限制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这是漳州农业农村领域开出的首张限制从业罚单。

今年7月18日,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南靖县某某花卉经营部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销售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农药产品。经核查,该农药产品标签未标注农药登记证号和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市农业农村局对南靖县某某花卉经营部上述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据执法人员介绍,南靖县某某花卉经营部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经营农药及假农药行为,不仅损害了农民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农资市场秩序。经营农药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从业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经营农药,都必须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漳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将以“零容忍”的态度给予严厉打击。(记者 吴静芳 通讯员 游松船 王政伟)

  • 责任编辑:陈惠华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