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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安监局采取“四个强化”措施,确保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

2014-05-09 16:42   来源:安监局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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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来临,为确实做好我县尾矿库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建宁县安监局采取“四个强化”措施,确保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

一是强化领导。严格落实尾矿库管理和监管责任,落实县乡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挂钩尾矿库安全工作制度,及时调整补充县乡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加强对尾矿库的监督管理。

二是强化协作联动。组织环保、水利、国土等有关部门深入现场、对重点地区进行隐患排查,督促尾矿库企业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

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开展隐患自查和整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主要负责人要密切注视汛期水情,要及时安排布置做好汛期防御工作,预防洪涝、山体滑坡和局地山洪等次生灾害发生,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应对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强化值守。要求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按预案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及时报告,确保尾矿库安全。 (建宁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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