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深入推进工会改革创新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改革也是工会组织永葆生机活力、工运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关键所在。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工会改革创新,在多次讲话中都提到工会改革创新问题。 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领导召开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由党中央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组织改革创新提出明确要求,指出要切实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他强调,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群众工作是党的一项根本性、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为工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协商创造条件。各级党委要坚持德才兼备、五湖四海,加强群团干部培养管理,选好配强群团领导班子,提高群团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进一步深化群团改革和群团工作坚定了信心,提供了机遇。 工会的改革试点大幕由此拉开。几年来,31个省(区、市)总工会均已制定了改革方案,按照增“三性”、去“四化”、强基层、促创新的改革总体思路,聚焦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破解突出矛盾,回应职工关切,形成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全面改革态势。 其中,重点之一是改进工会领导机构人员构成,优化机关职能和机构设置,实行工会代表、执委提案制度,探索建立以专职干部为骨干力量、以兼职挂职干部为重要支撑的机关干部队伍,不断完善维护职工权益制度和机制,健全职工服务体系。 改革试点以来,县级以上总工会领导班子中配备了2700多名挂职、兼职干部。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已有23个省级地方工会配备了20名挂职副主席、90名兼职副主席。 各级工会连续开展基层工会建设年、落实年活动和“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行动,启动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货车司机入会集中行动,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目前,全国工会会员总数3.0亿人,其中农民工会员1.4亿人,基层工会组织280.9万个,覆盖单位655.1万个。 全总将全国工会经费全年收入的95%留在地方和基层工会,本级工会经费全年收入的70%用于对下补助;建立了5项联系群众制度,探索建立工会服务职工满意度评价制度,进一步密切同职工的联系。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回顾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历程,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夺取一个又一个胜利的重要法宝。 “不论时代怎样变迁,不论社会怎样变化,我们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都不能忘记、不能淡化,我国工人阶级地位和作用都不容动摇、不容忽视。”2015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指出。 他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贯彻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各方面,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政策、推进工作全过程,体现到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 2015年2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党的十九大代表中,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代表明显增加,共771名,占33.8%,比党的十八大增加79名,比例提高3.3个百分点,其中工人党员代表198名(农民工党员27名),占8.7%;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代表283名,占12.4%。 据全总2017年开展的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近七成职工认为近年来工人社会地位“有很大提高”或“有所提高”。 各地方党委普遍召开了群团工作会议、工会工作会议,出台加强工会工作的有关意见,研究解决与职工、工会有关事项。31个省(区、市)政府和相关部委、相关产业局(行业协会或联合会)建立了同工会的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地方党委和政府普遍出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 截至2017年底,全国各省(区、市)颁布35部企业民主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30个省(区、市)人大或政府出台41部集体协商地方性法规或规章,15个省(区、市)颁布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或政府规章,6个省出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专项地方性法规,从源头上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为工会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赋予工人阶级新使命,呼唤工会组织新作为。亿万职工和广大工会干部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波澜壮阔的历史洪流中,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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