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12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游笑春) 近日,住建部公布21个全国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厦门位列其中。试点工作自今年11月开始,为期2年。
此次试点将重点开展三个方面工作,包括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试点旨在针对我国城市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