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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左右,基本建成高标准市场体系

2021-02-08 09:47 陆娅楠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潘超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什么是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有何重大意义?《行动方案》将从哪些方面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又该如何保障《行动方案》落实?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完善。目前,我国已稳居全球第二大消费国,并有望在“十四五”时期成为全球最大的商品零售市场。在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市场结构也持续优化,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自2015年以来稳定在50%以上,目前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已占消费总支出的50%左右。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我国政府定价比重不足3%,在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营商环境报告中,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已提升至第三十一位。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陈伟伟认为,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对现代市场体系的延续和升级,更加强调制度的完备性、公平竞争、政府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是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具体行动,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也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内生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依靠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建设。”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员郭丽岩表示,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持续优化要素配置,充分提升供给质量和效能,才能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供需动态平衡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整体跃升。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更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选择。陈伟伟认为,畅通国内大循环,关键在于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是否得到充分体现,同时政府作用是否更好发挥,否则即使国内市场交易规模再“大”也不算“强”。“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通过完善市场体系基础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健全市场监管等,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国内统一大市场,将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基础支撑。”

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行动方案》是我国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推出的深化关键领域改革的重要举措,全文共六部分51条政策措施,将高标准市场体系的特征概括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

陈伟伟介绍,“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侧重“有效市场”,解决要素市场发展滞后、市场竞争环境不够完善、市场内外开放广度和深度需要继续拓展等问题;“制度完备、治理完善”侧重“有为政府”,解决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尚不健全、市场监管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问题。

“《行动方案》准确把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任务,从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紧密结合的角度,系统而精准地刻画了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内涵与外延,明确提出了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的路线图。”郭丽岩说。

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根基。《行动方案》包括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进一步强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框架。

“产权保护、平等准入、公平竞争、公正监督等,是市场体系的基础构件。”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世锦表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首先要做好打基础的工作,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真正做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行动方案》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重点突出了贯彻落实和可操作性。郭丽岩举例,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已实施两年多,这次强调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明确提出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做到既解决“准入”问题,又解决“准营”难题。

补齐短板,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

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补短板的举措。《行动方案》提出,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

“我国要素市场建设相对滞后于产品市场。无论是传统的土地、劳动力、资本市场,还是近年来兴起的知识、技术和数据等市场,在产权界定与保护、市场准入、公平交易、科学监管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存在矛盾、缺陷或不足。”刘世锦表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必须把要素市场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加以推进,并使之成为市场体系高标准的显著标志。”

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本体。《行动方案》提出,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关键。《行动方案》提出,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

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保障。《行动方案》提出,推进综合协同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

《行动方案》还明确,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强化对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监管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对监管机构不作为、乱作为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