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委政法委开展保密教育
2020-11-20 11:35:12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11月2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日前,长乐区委政法委召开全委机关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区委保密办相关文件精神。 通过保密警示教育和学习,全委机关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到保密的重要性,纷纷表示要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进一步提高保密管理水平,压实保密责任,养成做好保密工作的良好习惯。 |
相关阅读:
- [11-20] 长乐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教育基地揭牌
- [11-10] 长乐区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 [11-05] 长乐区领导调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 [11-04] 长乐区领导现场推动城建项目建设工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