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长乐频道 > 部门风采 > 正文

长乐处置一起110千伏线路导线外破事件 肇事方被罚1万元

2022-08-31 16:08:01 作者:谢丹晶 来源:东南网长乐频道  责任编辑:黎臻懋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长乐8月31日讯(记者 谢丹晶 通讯员 林晶 陈敏柔)近日,长乐区工信局电力执法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福建兴宏宇建设有限公司在施工中,导致110千伏线路导线外破的肇事行为予以10000元的罚款处罚。此举通过行政执法、立案查处作为手段,维护了供电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法惩处外力破坏行为,形成法律震慑效果及警示作用,切实消除电力设备运行安全隐患保障电网安全运行。

据了解,7月22日,长乐区电力执法办公室接到国网长乐区供电公司报案:7月22日15时22分沙文Ⅱ路发生跳闸,经核查,故障原因系福建兴宏宇建设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线路进行大型车辆进出转场施工时造成110kV沙文Ⅱ路#48塔-#49塔之间A相导线断股,请求电力执法办介入处理。

接到报案后,电力执法办高度重视,于7月23日早上会同供电公司人员前往现场勘查取证,与肇事单位人员沟通,现场确认110kV沙文Ⅱ路#48塔-#49塔之间A相导线有断线痕迹,断线部位已由供电公司抢修恢复。随后,执法办人员来到肇事单位项目部,向该单位项目经理宣贯了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指出施工单位已收悉供电公司隐患告知仍造成外破事件的恶劣行为,责令其停止施工并组织全员开展安全学习。

7月27日,电力执法办传唤供电公司及肇事单位(福建兴宏宇建设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来到案审室进行询问,获取双方询问笔录三份。在办案过程中,电力执法办人员严格遵守办案流程,形成完整案件材料,根据问询笔录及有关证据认定案件属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