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长乐频道 > 正文

长乐公路中心开展大件运输现场核查

2024-05-17 18:20:03 作者:蒋雅琛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紫颖   我来说两句

严格监督 高效服务

长乐公路中心开展大件运输现场核查

今年5月是第十个全国路政宣传月,连日来,为进一步加强路政管理和政策宣传,强化全社会爱路护路意识,长乐公路中心以“公路人人护,路畅心舒畅”为主题,聚焦公路安全保护,积极开展违法超限运输治理和大件运输宣传。

在开展大件运输许可审批过程中,长乐公路中心严格审查,针对景德镇某公司申报的一起接近二三类临界值大件运输申报件开展现场抽查核查。工作人员对照审批表、货物调运单、磅单等材料对超限运输车辆及货物进行仔细勘验,经核实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与申报材料信息不符,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属于大件运输审批三类件。工作人员现场对车辆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案例对《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及《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讲解超限超载治理法律法规政策、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危害,详细解答了大件运输许可申报、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问题,指导其如实填写车货数据,补充大件运输三类件审批所需材料,经审批许可后方能合法上路进行货物运输。

长乐公路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入开展路政宣传活动,增强全民爱路护路意识,维护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杜绝违法超限运输,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记者 蒋雅琛 通讯员 郑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