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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打赏主播 钱款能否要回

2019-11-06 16:59:29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仁青卓玛   我来说两句

夏女士:我家里生意比较忙,没有办法一直围着13岁的儿子转,就给了他手机玩,没想到儿子为了玩游戏、打赏主播,竟然用手机支付了约2万元。请问,这个钱能要回来吗?

【解答】

李强(三明市梅列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夏女士,您好!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13岁小孩打赏主播2万元的这种行为无论定义为赠与还是消费,都与孩子的年龄、智力、经济能力和日常需求不匹配,也未得到法定代理人(父母)同意,因此是无效的民事行为。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要求主播返还钱财。如果该主播采取恶意的手段诱骗、胁迫孩子进行支付,父母还可以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要求主播承担侵权责任。

(福建法治报记者 黄丽青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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