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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检测时间已过 维保事宜该谁负责

2019-11-22 15:38:11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仁青卓玛   我来说两句

许先生:我所住的小区物业很不尽责,电梯检测到期时间已经都过了两个月了,打电话问物业公司为何没有新的检测公示,物业公司说是电梯维保单位的事。请问,电梯检测是属于物业公司管还是电梯维保单位?如果他们不检测我应该向什么部门投诉?

【解答】

林美霞(?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法官):许先生,您好!您所说的物业公司和电梯维保单位,均可能成为电梯检测的责任人。电梯属于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法律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由此可见,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应由使用单位履行维护保养义务。

住宅楼的电梯一般属于业主共有,故电梯管理责任主体应是全体业主,如果业主委托物业服务公司履行管理义务,则物业成为了法律规定的义务主体。如果您的小区委托了物业公司履行管理职责,而物业公司迟延履行义务,其行为属于违约。最后,对于电梯维保单位,理所当然地成为特种设备的安全维护责任主体,如该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属于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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