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9-11-29 15:04: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仁青卓玛 我来说两句 |
广泛宣传 营造氛围 将“扫黑除恶”根植到群众心里 “扫黑除恶,为期三年,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举报电话:83400110、83504948……”自去年起,走在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街上,居民们常常会遇上一支扫黑除恶“大喇叭”宣传队,循环播放的广播引人注意。 原来,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福州市公安局螺洲派出所积极联合街镇部门专门成立了扫黑除恶“大喇叭”宣传队,通过“大喇叭”这种操作简单便捷、传播高效有力的方式,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知识。据介绍,该“大喇叭”宣传队由派出所各社区民警、保安巡逻员、街镇巡逻员等组成,采用“普通话+福州话”双语宣传方式,结合日常安防巡逻工作,每日进行专线、专时、专车、专员滚动播放宣传,覆盖每个村(居)、每条街道,力争宣传覆盖无死角,让扫黑除恶更深入人心。 现场搜寻物证固定证据 送押嫌疑人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福州市公安机关把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作为专项斗争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来全方位推进。 除了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发放宣传展板、购物袋、邮资封、宣传单等传统宣传方式以外,诸如螺洲派出所扫黑除恶“大喇叭”宣传队这样来自基层的因地制宜的创新宣传方式也将“扫黑除恶”送到群众家门口、根植到群众心里面。 街头巷尾,茶余饭后,如今,“扫黑除恶”越来越成为福州群众口中的高频词汇,也有越来越多的群众参与进来。对此,福州公安机关还认真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有奖举报制度,给予举报人单笔最高15万元、累计最高20万元的奖励,今年根据省公安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福建省省级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主动对接市财政局研讨会商,出台《福州市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办法》,提升举报奖励金额,采取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分阶段奖励的方式对举报奖励机制进行优化完善。目前已向65名举报人发放奖励金74.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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