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发店进行产后康复 女子诉消费欺诈获赔
2021-03-23 10:41:32 来源: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近年来,我国孕产相关保健行业发展迅速,但也出现了医疗保健与生活保健的界线不清晰,相关知识宣传普及不足,存在服务机构无资质运营、从业人员无证或“假证”上岗、发布不实广告、高额费用低质服务、甚至严重损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等乱象。在下面的这起纠纷案中,当事人就遇到了这样的欺诈。 厦门的林女士在网上看到某生物科技公司发布的产后康复服务广告,广告中“以纯正健康的技术手法为产后女性激活生殖系统穴位、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绽放女性新光彩”等文字令她十分动心。2019年4月,林女士根据某生物科技公司指定在龚某某理发店的“减肥终点站”接受耻骨闭合、骨盆矫正等项目服务,并分别向某生物科技公司支付共计39600元,双方约定一疗程3次。 但在这之后,林女士认为服务项目不仅不及预期效果,反而身体健康受到影响。她向该公司要求退款未果,遂以某生物科技公司对其消费欺诈为由向当地法院起诉,请求退还39600元及3倍赔偿,并赔偿造成的其他损失,共计238400元。 此案经一、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林女士根据某生物科技公司发布广告并在其指定地点,接受产后康复服务,支付相应费用,双方建立服务合同关系。从某生物科技公司指定提供的服务项目看,具有医疗康复保健性质,其未在广告中如实披露,也未依法取得相应行业许可资质,侵害消费者林女士合法权益,明显构成欺诈,应依法承担责任。某生物科技公司收取林女士39600元费用应予返还,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的规定,以39600元服务费的3倍赔偿林女士损失118800元,林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没有依据,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本案中,服务机构某生物科技公司发布网络不实广告,指定在理发店开展医疗服务行为,扰乱医疗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对林女士理应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如触犯行政、刑事法律规定,还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案判决有效惩戒产后康复服务行业的欺诈行为,也提醒广大女性切勿盲目消费,对促进合法合规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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