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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争夺孩子 孩子是否有选择权

2021-06-15 11:00:38 作者:陈章群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王先生:我哥嫂离婚了,现在为了侄女的抚养权争执不下 ,可是我侄女只是一个9周岁的孩子,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请问,我侄女是否有选择跟谁的权利?

【解答】

蓝姗姗(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先生,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您的侄女已经9周岁了,根据法律规定,已满8周岁的子女在父母离异时,对于其想跟谁的真实意愿应当被尊重,您的侄女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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