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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鼓励上市公司发行PPP项目专项债券

2017-05-04 09:59:03  来源:证券时报  责任编辑:财经 财经  

证券时报讯:发改委网站消息,为创新融资机制,拓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于PPP项目建设,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积极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PPP项目建设的支持作用,发改委制定并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指引》。

指引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是指,由PPP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PPP形式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的企业债券。现阶段支持重点为: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传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

PPP项目专项债券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我委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其中,以项目收益债券形式发行PPP项目专项债券,原则上应符合《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鼓励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PPP项目专项债券。PPP项目专项债券发行人可根据项目资金回流的具体情况科学设计债券发行方案,支持合理灵活设置债券期限、选择权及还本付息方式,债券存续期不得超过PPP项目合作期限。PPP项目专项债券批复文件有效期不超过2年。债券发行时发行人自身条件和PPP项目基本情况应当未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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