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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立法正当其时
2021-01-29 09:15:43  来源:泉州文明网  责任编辑:陈培源  

家庭教育法草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政府、学校、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促进家庭教育。必要时,国家对家庭教育进行干预。草案明确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并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作出规定。(1月20日《新华网》)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的终身老师。父母的素质、家庭的氛围对孩子的成长影响至关重要,家庭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孩子的一生。家庭教育究竟怎么开展,父母应该做好哪些事情、承担哪些义务以及不能对孩子做什么,都直接关系到家庭教育质量的好坏,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近年来,“虎妈狼爸”受到广大宝爸宝妈追捧。更不要说,“丧偶式”教育、隔代教育、妈妈辅导孩子作业时的鸡飞狗跳等,早已经成为不少家庭的家常便饭。

这些家庭教育现象都折射出当下一些父母不知道如何正确教育孩子、不懂得怎样科学实施家庭教育,不是迷信传统的“棍棒底下出孝子”家庭教育信条,就是盲目照抄照搬网络上所谓的育儿经,无视家庭教育的科学规律和孩子的成长规律,最终酿成各种家庭悲剧。

事实上,各类家庭教育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发生,让人们特别是广大家长越来越意识到,家庭教育不只是家务事,还事关公共福祉,是关乎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务,亟须国家干预、学校支持、社会帮助,形成合力,促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推动家庭教育立法,出台家庭教育法,可谓是正当时。

家庭教育法草案明确父母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提出家庭教育不得有任何形式家庭暴力、离异不得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规定必要时国家对家庭教育进行干预,以及政府、学校、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这些条款内容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瞄准了当下中国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凝聚起政府、学校、社会与家庭的合力,既为广大父母提供家庭教育服务,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又及时干预,纠正错误、不当的家庭教育,减少孩子受到不当家庭教育的伤害。这显然有助于破解各种家庭教育问题,助力家长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让孩子走好人生的第一步。(张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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