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2021专题 > 我为群众办实事> 正文
省医保局
降低药品采购价格维护患者健康权益
2021-10-12 16:02:44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黄智超

带量采购药品库存区


一、背景

药品价格虚高是造成“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福建省医疗保障局聚焦保障民生,将落实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与省卫健委、省药监局联合组织开展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着力有效降低群众就医费用负担,让群众享受到更加合理的药品价格。

二、主要做法

(一)找准切入点,在品种遴选上下功夫。一是明确品种遴选路径。将全省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品种纳入初筛范围。二是严谨细致筛查数据。综合考量临床使用成熟度、产品竞争度、带量采购导向性等方面因素,做细做实前期数据准备工作。三是认真组织专家遴选。充分考虑初筛品种学科专业覆盖范围,抽取临床医学、药学专家逐个开展品种分析论证,在此基础上通过投票确定纳入省级集中带量采购品种清单。

(二)紧扣关键点,在保障质量上下功夫。一是严把准入资质门槛。根据企业规模、药品临床历史采购使用情况等科学设置准入条件。二是关注历史质量情况。为保障中选产品质量安全,对申报企业及产品提出近两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等要求。三是强化中选产品质量监管。加强与药监部门联动、政策协同,由药监部门加大对中选品种的监管力度及抽检频次,结合专项整治和日常检查,强化生产、流通、使用的全流程质量监管,确保中选药品降价不降质。

(三)抓住着力点,在强化竞争上下功夫。一是精准确定带量品种。逐个筛查品种生产批件情况,对生产批件少的品种予以剔除,避免出现因缺乏竞争企业降价意愿不强的情况。二是精心设计中选规则。将原研药品、参比制剂、普通仿制药全面纳入集采范围,分组竞价,进一步扩大集采成效。同时在竞价的基础上引入降幅要求,避免竞争不足影响集采成效。三是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强化量价挂钩,明确降幅越大获得的市场份额越大,真正实现以量换价,激发企业降价动力。

三、工作成效

2021年进一步扩大省级带量采购药品品种范围,中选结果于6月21日起落地执行,33个集采中选品种,与同产品全国最低采购价相比,中选产品最高降幅87.09%,平均降幅51.22%,预计一年可节约费用7.09亿元。


Copyright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共福建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闽ICP备0502204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920*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