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新举措,以教代罚促安全。为进一步增强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涉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厦门交警又有新举措。 6月19日起,厦门公安交警部门实行行人、非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三选一”的处罚教育新举措。即接受处罚、现场观看安全教育视频15分钟、参与交通劝导15分钟以上三种方式中任选一种。 01 “三选一”的处罚教育新举措是什么? 在设有文明交通教育劝导点的路口,民警发现行人不走斑马线、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等轻微交通违法后,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让违法行为人自愿进行“三选一”处理方式,即“接受处罚、现场观看安全教育视频15分钟、参与交通劝导15分钟”以上三种方式中任选一种。 从原来单一进行处罚的基础上,增加了让群众自愿选择接受教育或参与交通安全劝导等方式来代替处罚的做法,让违法人更深刻地意识到守法文明出行的重要性,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02 文明交通教育劝导点有哪些? 交警部门通过前期在思明、海沧区试行的基础上,在以下全市范围内的11个路口设置文明交通教育劝导点。 思明区 公园东路虎园路口、莲岳路体育路口; 湖里区 海天路华昌路口、嘉禾路湖里大道口; 集美区 诚毅东路诚毅南路口、集源路盛光路口; 海沧区 滨湖北路海林路口、滨湖北路滨湖路口; 同安区 城南路银湖中路口; 翔安区 舫山南路与翔岳路交叉口、新兴路与祥福路交叉口。 最后蜀黍提醒大家:还是要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希望通过这样的处罚教育新举措,让安全文明安全出行的理念深入人心,同时进一步增强违法行为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