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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
2022-09-06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福建台融媒体中心、福建发布 责任编辑:黄智超

9月5日上午,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召开“牢记使命 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为福建省公安厅专场,聚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杜清森介绍有关情况。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

全力提供高质量公安政务服务

十年来,福建省公安厅出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制定护航经济发展24条措施、助力复工复产10条措施、提升服务保障水平8项举措等,实现群众办理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一窗办、就近办”。

线下:

梳理编制、动态调整全省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五级十五同”目录清单,实现386项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承诺时限一般控制在法定时限的50%以内,精减不必要证明材料54项;

推动371项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趟”,占比达96.11%;

探索试点派出所“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103项户政、治安、交管、出入境类服务,实现“申请材料更简、办事环节更少、承诺时限更短”目标。

线上:

推动386项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其中57项入驻“闽政通”APP平台实现“掌上可办”;

推动“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等36项公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省内通办”和“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等8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联合相关部门,推出出生登记、士兵退役、出租车驾驶人从业、从事武装押运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等“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推动公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驻自助服务一体机,群众可以在火车站、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全时自助办理申请补领换领居住证等事项,极大方便群众。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

积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出台全省公安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15条实施意见,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作机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厘清公安机关权力范围、运行边界,从源头上防范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

出台“十个严禁”,预防民警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

创新审批监管方式,“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等12项公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等36项公安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以及“对旅馆业的指导、监督”等8项跨部门联合监管事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提高监管执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助力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

聚焦“第一家园”建设

主动助力两岸融合发展

在全省公安户籍窗口设立台湾居民居住证受理点,制证期限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提供快递送证上门、预约办证等服务,最大限度为台胞提供便利。

实施“为拟经平潭入境的台湾本岛居民签发五年期台胞证”政策,实现台胞“足不出岛”即可办证。通过10个台胞落地办证点,为因紧急事由需入境但未持有五年期台胞证的台湾居民,提供“即来即办”“绿色通道”服务。

在福州、厦门等地设立台胞台企服务站,为台胞提供台胞证预受理等延伸服务。推出服务台港澳居民“自助填表”“到期提醒”等便利举措。

积极配合省台港澳办等部门提高台湾居民居住证便利化使用水平,目前,全省铁路、机场、银行、保险、旅馆、医保、电信、移动、联通等业务均支持使用,腾讯、阿里、京东等互联网平台登记注册也支持使用。

持续落实“非紧急非必要不出境”

精准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许耀鹏介绍了疫情发生以来,福建省公安机关在服务群众出国境方面推出的各项举措。

一是实施“全国通办”政策。内地居民可在任一出入境窗口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港澳居民可在内地换补发来往内地通行证。截至目前,已为2.1万名省外居民在闽办理出入境证件,为1.1万名港澳居民在闽换补发证件,有效降低了疫情期间人员跨境流动风险。

二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开通12367服务平台,全天候为群众提供专业精准的贴心咨询服务;推行“非工作日办证”,为紧急事由出国境学习就业提供应急预约、加急办证便利服务。截至目前,已服务群众4.6万人次。

三是开辟助企“绿色通道”。落实福建省公安机关助力稳增长护航经济发展24项措施,与商务部门建立联系通报机制,为参加国家“一带一路”重点投资项目、重点工程项目企业外派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提供必要便利,助力89家企业近千名外派员工“走出去”。

8项公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

实现全国“跨省通办”

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黄华安介绍2021年以来,福建省公安机关推动8项公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国“跨省通办”具体情况。

开具户籍类证明,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提交买受人居民身份证、转让凭证(二手交易发票)、登记证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等,向转入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3个工作日内可办结。

办理5类跨省户口迁移事项,即工作调动、夫妻投靠、大中专学生毕业、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父母投靠子女,提交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迁移类型相关的凭证资料,例如工作调令、结婚证、毕业证、录取通知书、父母与子女关系资料等,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14个工作日内办结。

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跨省办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6.7万笔,办结跨省户口迁移业务2万多笔。

优化老年人群体窗口服务

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斌介绍福建省公安厅出台的多项优化老年人群体窗口服务举措。

在全省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建立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在醒目位置张贴“老年人优先”提示牌,有条件的地方专门开设老年人办证窗口,推行导办员全流程陪办,提供方言、预约上门、委托代办、送证上门等服务措施,在办事大厅备有饮水机、老花镜以及装有速效救心丸等应急药品的小药箱。

考虑到老年人习惯使用现金支付,全省公安政务服务窗口继续保留现金支付方式,并提供零钱兑换服务,满足老年人的缴费需求。去年以来,仅补(换)领居民身份证业务,就为9399名老年人提供了办证便利服务。

完善公安交通管理政策

出台一系列便民利民政策措施

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楠介绍福建省公安厅在交通执法、车辆及驾驶人管理方面出台的几个主要政策举措。

一是2021年6月起,在全省部署开展缓解停车难、规范违法停车查处专项工作,实施“五个一批”:

按照“应划尽划”原则规范施划一批分时段停车泊位;

撤换一批不再符合实际的禁停标志标线;

停用一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违法停车查处量大的监控设备;

实施一批人性化管理措施,落实“轻微违法不予处罚”“首次违法书面警告”等人性化管理措施;

规范一批执法行为,严禁在未核实驾驶人是否在现场(车内)、未履行口头警告和责令驶离的情况下实施处罚。

实施后,全省共新增路内停车泊位51553个,撤除、撤换禁止停车标志标线2363个,整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监控设备3194个,发出违法停车轻微违法短信提示386.2万条、首次违法书面警告112.2万次。

二是落实包容审慎执法,出台30项交通违法行为“首违警告”“轻微免罚”清单及8项严重违法严查清单,整治过度执法、逐利执法。截至目前,发出轻微违法短信提示432.7万条,首次违法书面警告176.8万起。

三是联合省银保监局共同推出道路轻微事故线上快处快赔工作机制,事故当事人只需在手机上简单操作,最快30分钟就可以办结交通事故,“一趟不用跑”即可完成事故认定和保险赔付。截至目前,全省各县市区均已全面推广线上快处快赔模式,累计线上快处快赔4.26万起,涉及金额1.18亿元,有效提升事故处理效率。